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全国69所普通高校学校开展网络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允许上述69所试点高校在校内开展网络远程教学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现代通信网络,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对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 国家予以承认。
符合条件的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或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能够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部分民办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夜大、函授、远程教育、电大等。